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开启致富奔康新征程的起始之年。县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在中共理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聚焦“八大重点工程”,紧扣“三地一区”建设,围绕“六项中心工作”,突出团结民主主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为建设幸福美丽理县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政治学习,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各项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政协工作的履职方向。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州政协会精神,切实把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体现到推动政协工作实践上来,落实到履行政协职能的全过程中去。
二、围绕县委中心,认真履行政协职能
围绕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朝着决胜全面小康、共享美好生活的目标奋勇争先,真正走在全州前列”的奋斗目标,把握“感恩奋进”工作主线,将“感党恩、思奋进、助发展、促和谐”贯穿工作始终,聚焦聚力“六项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等履职活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助推幸福美丽理县建设。
(一)紧扣中心工作开展协商议政。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全委会和常委会协商议政作用,搭建协商议政平台,全年计划召开5次常委会、2次政情通报会和1次全委会。以专委会和界别为依托,通过调研、视察,组织开展专题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围绕全域旅游提质,组织开展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情况调研,藏羌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情况调研;围绕优质教育共享,组织开展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工作推进情况调研;围绕生态治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视察等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拓宽民主监督途径,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和弱项短板,组织开展视察,督促工作落实。注重全委会协商评议结果转化应用,制定并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对县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电力有限公司2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支持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反映等民主监督作用。
(三)广泛凝聚感恩奋进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致力推进与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合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结合界别优势和特点,开展各类联谊活动;组织委员深入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把感恩奋进作为2018年深化“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主题,通过委员示范带动,不断增进团结、扩大共识、凝聚合力,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感党恩、思奋进的正能量。
三、多角度发力,提升政协专项工作水平
(一)加强提案督办工作。狠抓制度落实,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切实加强提案督办工作,坚持重点提案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其余提案专委会督办的机制,注重办理实效,督促承办单位抓好提案落实,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结率和委员的满意率,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表彰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二)加强文史资料征集出版。更好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紧密联系文史爱好者,积极走访文史写作者,拓宽文史资料收集面。出版《理县政协文史资料》第五辑,收集、整理《理县政协文史资料》第六辑。
(三)加强政协宣传。办好理县政协门户网站,积极向省州政协报送工作信息。充分发挥政协微信公众号、委员微信群等宣传平台作用,广角度、多渠道宣传政协工作,展现委员风采。
(四)加强社情民意工作。积极开展走访委员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委员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通过走访委员加强社情民意信息收集,不断畅通民意渠道,提升社情民意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坚持党组会、主席会、常委会会前学法学纪制度,加强委员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委员参加各级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适时编发《委员之友》,年内开展全体委员培训会1次。深刻认识新时代从严治党新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
五、其他重点工作
落实好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省、州政协及其他县市政协做好调研视察、学习考察等工作。
附件:1.2018年主要工作事项
2.2018年度协商计划
附件:1
2018年主要工作事项
(共36项)
一、重要协商(9项)
(一)“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理县政协十五届三次全会,办公室牵头,各委室参与,全体委员参加)
(二)传达省、州政协会精神;审议通过县政协2018年工作要点。(3月,理县政协十五届六次常委会议,办公室牵头,各委室参与)
(三)开展全县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助力全域旅游提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旅游规划和建设情况的通报;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6月,理县政协十五届七次常委会议,经科委牵头,各委室参与)
(四)开展全县藏羌文化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藏羌文化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情况的通报;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通报。(9月,理县政协十五届八次常委会议,民宗委牵头,各委室参与)
(五)开展全县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工作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听取民主评议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测评;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案办理的情况通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情况的通报。(11月,理县政协十五届九次常委会议,教育卫生法制委牵头,各委室参与)
(六)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办理视察。(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委牵头,各委室参与)
(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视察。(专题监督性协商,经科委牵头)
(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视察。(界别协商,教育卫生法制委牵头)
(九)市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视察(专题协商,民宗委牵头)
二、重要会议(12项)
(一)政协全体会议
理县政协十五届三次全会(办公室牵头)。
(二)政协常委会议(共5次)
1.理县政协十五届六次常委会议。(3月,办公室牵头)
2.理县政协十五届七次常委会议。(6月,办公室牵头)
3.理县政协十五届八次常委会议。(9月,办公室牵头)
4.理县政协十五届九次常委会议。(11月,办公室牵头)
5.理县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议。(县政协十五届三次全会期间,办公室牵头)
(三)其他专题会议(共6项)
1.民主评议工作启动会。(办公室牵头)
2.十五届理县政协第二次全体委员培训会。(文史学习委牵头)
3.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反馈会。(办公室牵头)
4.2018年第一次政情通报会。(教育卫生法制委、文史学习委牵头)
5.2018年第二次政情通报会。(经科委、民宗委牵头)
6.新老委员代表座谈会。(办公室、经科委牵头)
三、民主监督工作(3项)
(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各委室)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三)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的2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四、政协专项工作(8项)
(一)组织委员深入开展“五个一”履职活动,把感恩奋进作为2018年深化“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活动主题。(办公室牵头,各委室参与)
(二)出版《理县政协文史资料》第五辑。(文史学习委)
(三)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考察。(提案委)
(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先进经验考察。(经科委)
(五)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考察。(教育卫生法制委)
(六)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工作考察。(民宗委)
(七)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考察。(文史学习委)
(八)浙江省金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政协工作情况考察。(办公室)
五、党建工作(3项)
(一)加强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公室、文史学习委)
(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县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支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县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支部)
六、其他重点工作
落实好县委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省、州政协及其他县市政协做好调研视察、学习考察等工作。
附件:2
2018年度协商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协商实效,更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根据《政协理县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2018年度协商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为加快“三地一区”和幸福美丽理县建设,助推理县各项工作真正走在全州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调查研究、务实深入,坚持团结民主、集思广益。
二、重点协商议题
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非遗文化保护传承、汶马高速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案办理、司法体制改革落实等开展民主协商工作,积极协助配合省、州政协在我县开展协商活动,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推进实际需要,适时确定其他协商议题。
三、协商形式和程序
(一)全体会议协商
1.协商内容及时间安排。“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间以县委安排为准)。
2.参与协商人员。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全体县政协委员,驻县州政协委员,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
3.协商活动。列席十三届县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大会并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县监委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和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发表意见建议,开展委员小组讨论,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委员小组讨论会听取意见建议,并提交提案。
(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
1.协商内容及时间安排。4月开展汶马高速推进工作协商,5月开展全县旅游规划和景区建设工作协商,8月开展全县藏羌文化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工作协商,11月开展全县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先行实验区工作协商。
2.参与协商人员。县委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常委,县政协各专委会、县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3.协商活动。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相关情况,县政协相关委室围绕主题作调研报告,常委围绕主题协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提交调研报告。
(三)专题协商
1.协商内容及时间安排。4月启动民主评议工作,6月开展“两院”工作协商,9月开展“一府一委”工作协商。
2.参与协商人员。
(1)民主评议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部分委员。
(2)县监委会工作:县监委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常委,县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
(3)县政府工作:县政府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常委,县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
(4)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县政府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常委,县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
3.协商活动。
(1)民主评议工作:研究确定民主评议对象及实施意见,11月听取民主评议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报告。
(2)县监委会工作:县监委领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委员们提出意见建议。
(3)县政府工作:县政府领导通报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委员们围绕县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领导通报工作情况,围绕“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界别协商
1.协商内容及时间安排。3月开展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商,9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商,9月、12月组织相关界别召开政情通报会。
2.参与协商人员。
(1)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县政协文史学习委和教育文卫法制委,部分委员,非遗文化传承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县政协经科委,部分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政情通报会: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相关界别委员、县政协各专委会、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3.协商活动。
(1)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场调研视察;县政协文史学习委和教育文卫法制委,在开展调研视察的基础上,与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协商,召开协商会议(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围绕主题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调研视察;县政协经科委在开展调研视察的基础上,与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协商,召开协商会议(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围绕主题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3)政情通报会: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委员围绕部门工作开展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意见建议,经梳理后在十五届县政协三次会议上向全体委员通报。
(五)提案办理协商
1.协商内容及时间安排。9月开展提案督办协商。
2.参与协商人员。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各专委会、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以及提案委员代表。
3.协商活动。
(1)县政协提案委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协调沟通,督促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务实开展提案办理工作。
(2)对十五届县政协二次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提案,由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开展提案办理协商。
(3)组织部分委员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经验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启迪思维。
(4)县政协常委会听取县政府关于十五届县政协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提出意见建议。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年度协商计划在县委统一领导和县政府支持下,由县政协党组、县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积极配合。
(一)高度重视。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协协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协商计划纳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协商活动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二)精心组织。县政协各承办委室要根据协商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协商好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提高协商成效。
(三)加强跟踪。县政协各承办委室对协商成果要及时进行归纳梳理,通过政协专报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重要意见和建议,及时跟踪落实成果转化。
(四)严守纪律。开展协商活动要遵守相关纪律,严格请假制度,参加协商活动出勤情况,由县政协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适时通报。